104.第一百零四章

作品:《朵睿多多新书牡丹花下寅

“深藏不露……的高手?”长孙玄凌听了,呵呵浅笑,很有些不以为然,“最多是个打手!”不知道他是在说我的丫鬟小秋,还是在说外面赶路的车夫小秋,或者是说两个小秋都最多只是个打手,不多做纠结,闭目养神,享受路途的颠簸。

突如其来的猛然刹车,让我的身子猛然向前撞去,我闭眼认命的等待着额头与车壁的碰撞,然那个碰撞迟迟没有到来。睁开眼睛,长孙玄凌已经及时将我捞入怀中,避免了那个可以想象得到的碰撞。来不及挣脱那个怀抱,马儿一声长嘶后,外面寂静的不像话,片刻后,车身一颠,金属的撞击声同时响起。

长孙玄凌露出少有的严肃表情,低声道:“待在车中不要动……”刚刚说完,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从车后刺了进来,险险的穿过我们身体留有不多的空隙。长孙玄凌挥动玄凌扇,只闻长剑应声而断。

玄凌扇果然肖铁如泥,来不及反应,人已经随着长孙玄凌到了车外,随后车身上插满了长剑,车子瞬间被拆的七零八落。乍一看,黑压压一片,身穿黑衣的人个个蒙着面,风一般的速度,就窜到了眼前。长孙玄凌衣袂翻飞,与黑衣杀手缠打在一块儿,他的身后躲不下去之后,我选择朝密林逃去,碍于手上没把称手的武器,只能寻求粗壮的树枝,勉强挡挡剑。

小秋已经不见踪影,估计多半是被黑衣人给杀了,身后尾随的两个黑衣人紧跟着我,左刺一剑,右砍一刀,身后是树枝断裂的声音,着实让人渗得慌。

我那风起的衣袍袍角撕裂的声音,让我额头的冷汗不住的冒着,本以为自己的跑路功夫还是不错的,事实证明,也就是个半吊子。

那签文还真是,如他所说,很灵的!

不禁冷笑一声,自己竟然在这生死关头,想起了长孙玄凌对于我那签文的解说,出行不利。

这个时空,很多东西还真是玄乎,果然是出行不利。

逃跑是个累人的活动,金属的撞击声,很快被呼呼的风声湮没,听不见声响了。

在脑中迅速一番计较,体力不够透支太久,这样跑下去,不被砍死,也得给累死。

眼前一亮,迅速抓起地上的沙土,朝紧跟在身后的两人挥去,两人来不及躲闪,沙土意料之中的,钻进了两人的眼睛里,我乘机坐在冰凉的地上缓口气,手中紧攥两把沙土,朝身后两人喊道:“壮士,人家给你多少钱,让你们这么卖力,不如我们坐下来,平心静气的商量一下,我给你们双倍的金子,咱缓口气再玩儿,如何?”

两人似乎不为金子所动,揉着已经布满血丝的眼睛,又跟过来向我刺出一剑,剑尖偏离我身体一寸有余。想是他们视线仍旧模糊,挥手将手中的沙土再次扬向他们,就地打滚儿,乘机夺路而逃。暗恨这帮人难缠,也恨这片树林的贫瘠,连供人躲藏的低矮灌木也不长一个……没完没了的奔跑,长孙玄凌还被那帮黑衣人缠着脱不了身,天色渐暗,回城已经不可能了,心下着急,预想着满身鲜血的惨死模样,不禁渗的头皮阵阵发麻。

发足了力,甩掉身后的累赘,飞身躲在一棵勉强藏身的高大树枝上,屏气静候来人。

良久,天色昏黑,没有看见黑衣人追来,只见长孙玄凌从远处,悠闲的走近大树,扇动着玄凌扇,喊道:“下来吧!”

闻言,我紧绷的神经才得以解脱,放松下来,正要飞身而下,一个黑乎乎的,长相丑陋的,指头大小的害虫朝我飞来,咯喽的人头皮直发麻,本能的向一侧躲闪,抓在手中的枝条突然断开,身体失了平衡,朝树下跌去,耳边风声阵阵,屁股摔成了两半儿。

直觉得晕乎乎的,屁股上的痛感阵阵传来,听得见远处马蹄嘚嘚,眯着眼睛望去,小秋牵着马也来了,还好,我仍然活着,还能看见晦暗的蓝天白云。手下一片柔软,光滑细腻,还带着温度,啥东西?第一反应是捏上一捏,呃!光滑而柔软,手感不错。长孙玄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:“别乱动,”原来刚才摸到的是他的脸,有丝赧然,缩回自己的手,大脑顿时短路,反应迟缓。

“怎么?你练武功只是为了跑路吗?”他一边讥诮,一边托起我的背,挣扎着起身。我才后知后觉,自己的头枕着长孙玄凌的胸口,难怪,头没有被当场摔成烂泥。

“我不想杀人,也不想被杀……当然还有打不过的因素,不跑路,难道还有其他办法吗?”无视长孙玄凌的讽刺,故作坦然,勉强扯着唇角,露出个浅浅的弧度道。望一眼上方自己方才藏身的树,将脸皱成一团,树太高,地太硬,屁股摔得特码太疼了。

“你倒是坦然!”小秋耷拉的脑袋瞬间抬起,摸着马脸,小小声的埋怨道。

“我没有自信,能够不受伤害的空手夺白刃。”我看着自己白皙的手背,拍了拍手掌,被汗湿的尘土粘在手掌上,显得有些脏。长孙玄凌缓缓起身,看着我的衣袍后摆,打开玄凌扇,遮住自己的面容,在一边儿无声的偷笑。我朝他翻个白眼儿,暗骂,幸灾乐祸的家伙,自己都没有笑话他脸上的泥印子,他倒好,驴吃白菜,大惊小怪,不就是被刚刚那两个黑衣人刺破了衣摆吗?有什么好笑的,屁股又没有露出来。

屏气站在树上良久,突然放松下来,才觉得双腿又酸又困,顾不得屁股上的痛楚,一瘸一拐的走到树下,就地坐下,背靠大树。有一下,没一下的捶着大腿道:“天黑了,进城是没有可能了,现下只能在城外待着了,突然发现自己好饿!”长孙玄凌席地盘膝而坐,本以为他有洁癖,不会这么直接坐在地上,看来,人必须得适应现有的环境条件,才能过得舒服自在。

小秋将马拴在他近前的树上,到附近捡了一些干枯的树枝,在树下生起一堆火。然后,从马背上拿下一个包袱,在一边儿忙活着。小秋给剑上串了一些生肉片儿,放在火堆上烤。我指着剑上的肉,问那是什么肉,哪儿来的?小秋只管专心烤肉,也不做回答,长孙玄凌淡淡的说道:“那是兔肉,刚刚过来时,难得碰见的野味。”不知出于什么原因,他很乐于做小秋的代言人。

油滴滴在火堆上,火苗一下一下,窜得老高,肉香味儿也随之飘逸出来。长孙玄凌挥动着玄凌扇,树上的细枝应声掉落在他的手心,继而用玄凌扇刮掉树皮,做了一副筷子,然后将多余的细枝扔进火堆。我睁着疑惑的大眼,盯着冒着热气的兔肉,这是一个人要吃独食的节奏吗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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