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.第一百章

作品:《朵睿多多新书牡丹花下寅

阿史那献悄无声息的出去,已经半个多月了,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?完全没有露面的意思。鹅卵石甬道踩踏的久了,咯的脚疼,没有目的,胡乱的游走,累了,便坐在随处可见的亭中歇息片刻,观赏观赏碧池中摇头摆尾的鱼儿。坐在亭栏上,背靠亭柱,仰望天空中变幻无形的流云,直到西方的红霞铺满天空和那方池水。

又半个多月过去了,还是没有看见阿史那献的踪影,有些许的恍惚,这不禁让我怀疑,自己是被他遗忘在了这里。

两三个月的精心照顾,在这一个月中,常常浮现眼前,这样长时间的分离,让我突觉心中空虚。习惯了有这样一个人围在身边,即使不说话,也是好的,至少让我觉得,自己不是一个人。突然之间,莫名的讨厌这样的遇见,更讨厌这样的分离,莫名的烦躁,好像源于这间屋子,有他的印记。

飞身跳下静心阁,衣袂翻飞,随心的把莫童教授的招数,连贯反复的练习着,直到汗流浃背,一脚踢在院中一棵碗口粗的杨柳树干上,树枝微动。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,但说出来的话,相当欠揍。即使学了两年多的功夫,不知是对手太强大,还是自己本身太弱小,从来没有打赢过任何人,致使我对自己的功夫向来没有信心。

身后来人的那四个字组成的简短句子,“花拳绣腿”,着实让我还未彻底发泄完的怒气,瞬间暴涨,只管闻声定位,一个腾空后翻,猛然出拳,打在那张漂亮的脸颊上,他迅速的躲开,上下盘同时攻击,来人只躲不攻,让我挥出去的拳头,和踢出去的脚,都做着无用功,喘着气,怒声道:“你行不行啊?”话音刚落,来人似乎是为了证明自己很行,只觉胸口钝痛,后退数步,摔倒在刚刚被我踢过一脚的杨柳树干上。

舌根处一股腥甜涌上来,生生被我逼着咽了回去。长孙玄凌打开扇子,蹲在我面前,一阵轻摇,斜抽着唇角,神情跟初见时的阿史那献极为相像。

“怎么生那么大的气?谁让寅儿不舒坦了?”他痞痞的笑,跟阿史那献的笑,如出一辙,我不答话,翻个白眼儿,无意识的将蹲在身前的长孙玄凌推倒。他“啊呀!”一声,踉跄了一下,用一只手和一把扇子撑地,并没有坐到地上。他迅速起身,望着手掌上沾染的灰尘,嫌恶的拍了拍,见我起身,尽数将手掌上沾染的灰尘擦在了我的肩上。本后悔着自己的幼稚不定时发作了,没有想到的是,眼前的人,幼稚程度不下于我。

以上次见到他房间的布置,看得出来,他有严重的洁癖,瞥一眼肩上的灰尘,也不跟他计较,有这样的一个人过来,调剂调剂单调的生活,也是不错的。

“怎么有空过来这里?来看仙儿姑娘?”我拍打着肩膀上的灰尘,单脚着地,斜倚在树干上,等待着长孙玄凌的回答,他不答反问,“为什么生气?”

我下巴一点,指向静心阁,“没有生气,只是一个月都窝在里面,闷得慌!”

“既是闷得慌,怎么不出去走走?”长孙玄凌双手交叠,抱着手肘,那表情,好像面对着一个智障人士。

“你看我功夫如何?”我不屑于他的讥讽表情。他漫不经心的摇摇头,撇撇嘴,以示不如何。我耸耸肩,双手向外摊开,“出去走走,随时都有送命的危险!”长孙玄凌以我为中心,反复走着半径一米有余的半圆,暗自琢磨了良久。

“你不像是会得罪人的人呀?”他用扇子支着下巴,疑惑道。谁说不是呢?平时都是谨慎做事,小心做人,与人为善,深深地知道多个朋友多条路,多个敌人多个坑。就因为穿了一身男装,让别人不能如愿了,莫名的多了个坑……悲哀!

“不纠结这个了,长孙兄怎么来了?”初次见他躺在床榻上的风与流的样子,本以为是个足不出户的公子哥,刚才的身手不凡,让我不得不承认,这双拙眼,识人不清,哦!不,是不识泰山。

“随便转转!”他随意的回答,我随意的听听,并不当真,还记得这座宅院里还住着一个让他动心的仙儿姑娘呢!

“来找阿献?”我当然清楚他知道阿史那献不在这里,突厥贵族不可能一天那么清闲的,长久的待在中原的某一个地方,这纯属寒暄。见他摇头,很坦然的缓缓说道:“阿献在去叶素城之前有交代过,让我过来。”这话说的,怎么那么像临行托孤呢?我暗自翻着白眼儿,不以为然。

“叶素城?回突厥了?”这人悄然离去,这样远的距离,看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,这样等下去不是办法,但又不能心安的回去长安。

“难道寅儿都不好奇阿献去叶素城干什么吗?”长孙玄凌的声音凉凉的从身前传来。有什么好好奇的,他去哪里,干什么,是他的自由,我/操那些闲心做什么?为了配合长孙玄凌,我紧走两步,与之并肩,睁大眼睛急道:“好奇,当然好奇,但又没有人告诉我!”他呵呵笑了两声,朝静心阁走去,我懒散的跟着。

他往圆凳上随意一坐,给自己倒了杯茶水,低头轻啜一口,舔着唇角。我坐在他对面,等待着他说点儿什么。他抬眼望着外面被风吹得胡乱晃悠的柳枝,缓缓说道:“四个月前,他带着昏迷的你来到扬州,为了救你的命,用掉了华不凡的一根千年人参和万年灵芝……”没想到我的命这么金贵,要用这个年代极其罕见的两种珍贵药材来续命,不禁暗笑。

“还有我得来不易,冰藏三年的天山雪莲,我只提了一个要求,他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。”我咬着唇瓣,腹诽:两兄弟之间还提什么要求,太见外了。递个询问的眼神,他会意:“天山雪莲从种子萌芽到抽苔开花,需要七到八年的时间,忽略其他过程,雪莲花开就在七到八月之间,错过了,就要等到来年,或者再等个七年八年的。我要他做的,就是在寅儿身体好了之后,还我一朵新鲜的天山雪莲!”

“千年人参和天山雪莲,哪个更稀罕?”想起姑母每日食用的膳食,都用一些珍稀药材来做辅料,天山雪莲没听过,但府中人参似乎多的是。提到天山雪莲,于我而言,还是陌生的,脑袋中立马浮现常年积雪,冻死人不偿命的山峰群中的最高峰上,闪闪发光的雪莲花,高傲而圣洁的独自开放。

“这不是重点。”长孙玄凌呵呵笑道,“重点是,雪莲长在海拔五六千米的天山上,是要拿命来换的。”五六千米?拿命换?忽略其他句子,扑捉到这样的字眼儿。雪莲在雪山上不是遍地都有吗?拿命换?这说的也太玄乎了点儿吧!虽然这样想着,心还是揪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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