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(1/2)

作品:《北京雪人

史思明和陈默两个人默默地坐着,面前的桌上,是如同小森林一样林立的空酒瓶,还有烟蒂堆积如小山一样的大号烟灰缸。不知不觉,太阳已经西斜欲下,暮色渐起,两个人都沉默着,和对面那一株白色夹竹桃,一起沉默着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,史思明拍了一下大腿,长长出了口气,说道:“好久没有这么说话了,痛快。”

他慢慢站起来,拍拍陈默的肩膀,说道:“谢了,兄弟(待),你还真把我这个故事听完了,”

他又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,笑了一下,说道:“看来你是真不能喝,不过也好,聊天正合适。”

说完,他戴上软帽和墨镜,转身向停着旅游大巴的方向走去,陈默看着史思明的背影,喝了这么多啤酒,他走起路来,却是脚步稳健,丝毫不乱,还是迈着他特有的一步三晃的姿势,陈默看着史思明慢慢走过街角的暮色,一眨眼,就倏忽不见了。

陈默这时候,才觉得刚才聊天的时候,烟酒都有点儿过度,他晃了晃有些晕乎的脑袋,揉着自己的太阳穴,正在这时,忽然觉得有人突然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他一抬头,发现ily正站在自己身边,手里握着一瓶“胡椒博士”

,拿着瓶口对着自己指指点点地问道:“干什么呢?

发呆呢?”

她一边说着一边坐下来,猛地一下看见桌上的啤酒瓶和烟蒂,吃了一惊,惊讶地调侃道:“这一堆,都是你一个人喝的抽的?

你不会是,昨天错过了艳遇,把自己悔恨成这样吧。”

陈默笑笑,“没有,”他说道,“不是因为那个。”

ily皱了一下眉,身子往前,压低声音好奇地问道:“那是因为什么啊?”

陈默看着她,异常认真地回答道:“因为那株白色夹竹桃。”

陈默和ily回到多伦多的时候,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。回多伦多的路上,陈默把史思明的故事,讲给了ily,ily入神地听着,还不时插上两句问话,听完了史思明的故事,她沉吟了一下,问道:“那你没问问他,那个女孩,就是那个陈之华,是怎么当上赌场里发牌的呢?”

“我没问,”陈默在回城的车流里熟练地操纵着方向盘,“他也没说,不过他要是这也给我讲,当然得人家愿意讲,咱们估计就得在那个小镇过夜了。”

“也是,一个女孩在这里,还是很不容易的。”ily说道,“不过,我总是有一个疑问,你觉得他说得是真的吗?”

“怎么?”陈默把车开上高速之前,看了一眼ily,“你觉得他说这个事不是真的?”

“反正我觉得他不像什么好人,更是跟他讲的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搭不上,你看他现在这个样子,就跟个黑社会似的,还能有这么纯情的故事?”

陈默笑了,“你们女的还说我们男的以貌取人,说到自己身上还不是一样?我挺信的,他这个人和他的这个故事,我和他只是萍水相逢,又没什么利益冲突,他和我说这一下午的事,就是编,还得编一阵子呢,我觉得,他可能,就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而已。”陈默看着眼前,源源不断的车流,组成的灯光的长河,想了一下说道,“用中文说,我的理解是,他只能用中文说这件事。”

ily白生生的小脸,被车前面不断变换的车灯,映成了一种如同片状薄而透明的红色,

她的五官在这片红色当中,似乎已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暗影。她低声说道:“怎样去信任一个人,可能就是我和你,最大的区别吧。”

陈默不不置可否地笑了笑,打开了车里的暖气,说道:“你可以先睡一会儿,到了我叫你。“

陈默把车在停车场停好,两个人来到公寓的大门口,陈默问道:“我去抽根烟,你晚上想去酒吧吗?”

“你这出来真是烟瘾见长啊,我先歇会儿,要是不累就下来找你。”

陈默点点头,溜达到了吸烟的地方,他似乎有点想见到那个,说自己在《同志亦凡人》酒吧里唱歌的红衣女郎,陈默先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药,又拿出一瓶水,就着水把药吞了下去,才点燃了一根烟,他叫什么来着?伊丝苔拉?陈默把这个名字混进了史思明的故事,他的脑海里,一个女中学生似的荷官,和一个身材曼妙的红衣女郎的影像,不时重叠在一起,在他被时差打乱的意识里,时而模糊,时而清晰。看来,我真得需要喝一杯,他想。

陈默回到了房间,想洗个澡换身衣服再去,结果当ily给他开门的时候,他发现ily已经把自己打扮得,像是一个要去gay吧的女孩了。她穿了一条造型夸张的浅白色复古喇叭裤,一件黑色的厚高领衫,手里拿的是一件白毛领的牛仔外套,最让陈默惊讶的,是她的口红,是葡萄一样的深紫色,在灯光下看起来,还隐隐地泛着银色的光芒。

ily看着陈默惊讶的眼神,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,然后故做生气地道:“怎么啦?不认识啦?”

陈默坏笑着,语重心长地对她说道:“那是个gay吧,你打扮得这么喧宾夺主干什么?你弄得再好看也没人动心,真是瞎耽误功夫。”

il听了,“哈哈哈”地笑弯了腰,笑完了,有点炫耀地指着自己的嘴唇说道:“看看我的口红,是在黑暗里可以闪光的。”

陈默愣了一下,“啊,那你今天晚上睡觉时不要出来上洗手间啊,那可是会吓死人的。”他显得很是忧心忡忡地说道。

“伍迪的酒吧,位于教堂街和韦尔斯利街中心位置,这个地方也是这个同性恋村的心脏地带,旁边就是他的兄弟开的水手酒吧,”

陈默和ily站在伍迪的酒吧门口,他正对着手机,给ily念旅游指南上的酒吧介绍,“这两个酒吧已经成为,多伦多最繁忙,最热门的同性恋酒吧,这里有五个风格不同的酒吧但都是在一起的,伍迪每晚都有特色节目,”

说到这里,陈默声音里的兴趣明显浓厚了很多,“从周四到周六都有男子比赛,”

他的声音停住了,然后他问ily道:“今天周几?”

ily不耐烦地回答道:“周五,今天周五。”

“今天的特色节目是美臀大赛。”陈默认真地看着旅游指南,很是一本正经地说道。

“啊~,”ily的第一反应,就是本能地转身往回走,但还没等到陈默把她拉住,她就站住了,然后回过头看着陈默道:“我们来这里,就是体会不一样的,是吧?”

“对啊。”陈默很努力地点着头。

“那,我们走吧。”ily说着,但是自己的脚还是没有动。

陈默又看了一眼面前的伍迪的酒吧。这是一个维多利亚建筑风格的两层楼房,楼房里此刻正是灯红酒绿,人声鼎沸。从不同的窗口倾泻而出的,不同颜色的灯光,从外面看上去,把整个酒吧变成了一个五颜六色的长方形糖果盒,节奏强烈,风格怪异的电音从酒吧里传出来,让人不自觉地血脉喷张。他抬头看着酒吧的招牌:一个半圆形的黑色铁板上画着的白色犀牛,犀牛的身体用手写体写着“oody’s”。

他问着ily道:“你是说回去?还是说,进去?”他朝着酒吧的方向歪了歪头。

“你看的,你看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旅游指南啊。”ily忸怩地恨恨地对陈默说道,看得出来,她的心里还是很有些挣扎的。

“特色节目啊,人家的网站上也是这么写的。”陈默把自己的手机递给她。他一直在笑着看着ily。

ily没有拿陈默的手机,脸上的表情,好像刚刚下了天大的决心一般,终于坚定地说道:“那,我们进去吧。”

伍迪的酒吧很大,前面相对安静,越往里走,人群的叫喊声和音乐声就越加狂热。门口高大的保镖很友善,还开玩笑似地询问ily是否年满二十二岁。陈默去了一个安静的吧台,买了啤酒和饮料,两个人就找了一个角落,安安静静地喝着,看着来来往往的人,酒吧的天花板和墙上,有很多的大屏幕电视,很多人都在看着电视,好像酒吧里面的美臀大赛,马上就要开始了。

陈默和ily看着这里哪里都很新奇,尽管酒吧里并不是很热,但是很多人上身都穿得很少,可能是以此显示自己健硕的身材,陈默想,这可能和女孩冬天穿短裙是一个道理。而ily的眼睛很快就忙不过来了,她说,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身材健美的帅哥聚在一起,“这也太浪费了。”她最后下结论道,陈默很是无缘无故地白了她一眼。

这里的很多人都穿着奇装异服,但是看着都是那么兴高采烈,他们拿着酒,互相打着招呼,坐着或者站着,拥抱或者亲吻,或是只是随意亲切的交谈,整个酒吧里,似乎散发着一种奇特而温暖的氛围,陈默很困难地说服自己,这里的感觉,就像是一个家,这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家的感觉。

这时候,酒吧里的电视屏幕上,出现了乐队舞台的场景,坐在陈默他们四周的人,不约而同地开始鼓起掌来,还夹杂着不少疯狂尖利的口哨声。

“他们这是要干什么?”ily小声地问道。

陈默很认真地想了一下,好像很遗憾地说道:“这个,我还真回答不了你,因为我也是第一次来。”

电视屏幕上的乐队开始演奏,一阵低低的吉他声响起,这是主音吉他,如同一只鸟从身边飞过,拍动翅膀的声音清晰有力,然后是节奏吉他,一段充满激情的solo,随后是狂风骤雨一般的贝斯,然后是迷幻的键盘,最后是节奏强烈的鼓点,带动着每个人都站起来,随着节奏一起鼓掌,直到鼓点消失,舞台渐暗,声音渐渐熄灭。

在静默了刚好十秒钟左右,一个富有磁性的女声在黑暗中轻轻响起,那声音如同一团黄色的火焰,在无人的夜里独自燃烧,“如果我是一个男孩”

,她唱道,“哪怕只有一天,早上我会从床上翻下来,随便套上我想穿的衣服。

和哥们儿一块喝啤酒,出去泡妞,看到谁不顺眼就扁,反正我不用负责,因为他们会挺我。”

灯光重新亮起,与此同时,铿锵有力的音乐也再次响起,一个穿着一袭黑色短裙的女人赫然出现在了舞台上。聚光灯在她黑色的衣裙上闪着令人炫目的光,如同闪亮的肩章,她傲人的身材,在炫目的灯光下暴露无遗,此刻欢呼声和口哨声已经是此起彼伏,她笑着点着头,

向前走了一步。

“如果我是个男孩,我想我能够明白,爱一个女孩是什么样的滋味。

我发誓我会是一个好男人,我会倾听她,因为我了解,失去了你爱的人那有多痛苦,因为他把你视作理所当然,你的一切都被摧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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