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的心腹。
因为信访局每天处理的,都是最棘手、最麻烦的事情,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,直接影响一把手的政绩和升迁。
真要是按照冯志明的这个说法处理焦海青,其实等于是把他从一个重要部门,调到了另外一个重要部门。
从某个角度来说,他手里的权力甚至还更大了一点。
毕竟财政局是管着钱袋子不假,但碰上一些权力更大的领导,他拿捏不了人家。
但信访局不一样。
打个比方来说,沈青云身为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,如果财政局那边看着市公安局的资金不给钱,他可以从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想办法。
但是。
哪怕是沈青云,面对各种上访的时候,也是毫无办法的。
毕竟群众当中什么样的人都有。
还是那句话,可以相信群众的力量,但不能相信群众的智慧。
这不是沈青云危言耸听,而是事实。
互联网时代各种各样的网络新闻,那些被引导情绪的网友们,已经证明了这句话。
沈青云记得很清楚,几年之后,网上曝光一篇美籍律师加高管性侵未成年养女的新闻,事情闹得沸沸扬扬,人民群众纷纷站队,网上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声讨那个人渣,维护那个可怜的养女。
之前的网络舆情上,群众们是这样认为的:一个好色的有钱的中年老男人,想玩萝莉养成,收养了一个未成年女孩,这些年一边抚养女孩一边性侵女孩,对女孩各种洗脑控制。
女孩终于觉悟,逃出魔手报警,并在网络上哭诉她的苦难,而那老男人仗着权势掩盖真相,买通媒体洗白自己,反而将脏水泼向女孩。
群众们群情激奋,充当了正义的代表,向资本控制舆论的人渣发起了汪洋大海的人民战争。
沈青云开始的时候,也这样觉得。
但是,伴随着警方的调查,真相水落石出。
首先,收养的那位女孩,伪造了年龄。
警方查阅女孩的学籍材料和历史档案,询问相关当事人和亲属、同学、邻居等知情人,并结合当事人骨龄鉴定结果,户籍登记出生日期和实际出生日期差了四年。
另外。
两个人的交往同居,是一个有钱好色,一个爱钱愿意,你情我愿。
经过警方的调查显示,没有发现有违背女孩子意志,采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证据。
两个人见面时女孩子已年满十八周岁,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。
更离谱的是,当事女孩也并非对那个律师真心,一切都是为了钱而已。
甚至在两个人交往期间,根据警方查看监控显示,女孩行动自由,与家人、朋友保持正常通讯,未发现被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。
而且在没有共同居住期间,女孩在金陵正常上学、生活,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,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。
调查未发现女孩聊天软件账户被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,未发现被言语洗脑、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。
不夸张的说,真相完全不按大家想象的剧本走。
男的想玩萝莉养成,四处找寻目标,女的想攀附权贵,甚至为了钱伪造年龄当别人养女,两人之间没有强奸性侵,他们的同居是纯粹的不带任何杂质的性钱交易。
而且女的还很懂自己的性资源不能闲置浪费,懂的充分利用,在不与男人共同居住期间,甚至多次报警的同时,还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。
至于为什么女孩报警,其实无非钱没谈妥罢了。
甚至不排除女方想真正上位,和好色男结婚,绑定长期饭票。
而因为没谈妥,作为中兴高管的男的,算半个公众人物,女的就报警威胁,性侵未成年养女。
这对男女,男的好色,女的贪财,堪称婊子配狗,天长地久。
而之前认为鲍毓明反击女方的不实控诉,是泼脏水,没有良心的舆论还帮站台。
资本控制舆论,金钱践踏司法公正,这个现象也的确是国内目前很普遍的现象。
于是,“有钱人就是会玩”、“资本控制舆论”、“仇富仇官”的一些人民群众,就大部分先入为主的代入了自己的主见,在事情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,过于坚决的站队当事女孩。
结果,没想到。
那个女的完全不值得同情,更不值得支持,群众在骗子的她眼里,不过是一个利用的对象罢了。
渣男应该谴责应该责罚,女孩也应该被谴责被惩罚。
可是那些站错队的群众不应该反思么?
所以。
沈青云对于所谓群众的认知,是真的不敢完全相信的。
因为一旦把权力交给群众之后,他们真的会做出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决定。
也正因为如此。
对于信访工作,沈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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